央行擬適度放開小貸公司資金來源
新聞來源:張雅楠轉 上傳日期:2015-08-18 點擊次數:
新聞來源:張雅楠轉 上傳日期:2015-08-18 點擊次數:
有聲有色開展“支農”、“支小”業務,卻發現資金不夠用;想“長大”卻面臨政策設限,無法吸收存款,這樣的局面或將改善。
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布了《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(征求意見稿)》(下稱《征求意見稿》),其中規定,非存款類放貸組織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許可證后,可依法在省內經營,不受縣域限制;同時,可以通過發行債券、向股東或銀行業金融機構借款、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入資金從事放貸業務。這意味著,小貸公司資金來源和經營地域都將適當放開。
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
根據《征求意見稿》,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,并經省級人民政府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許可,經營放貸業務但不吸收公眾存款的機構。因此,已經有明確監管部門的典當行等非存款類放貸組織不適用該條例。此外,小貸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。人大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表示,該《征求意見稿》亮點之一在于明確了非存款類放貸業務許可制度。記者獲悉,截至2014年底,湖南小額貸款公司共計210家,注冊資本金總額169.308億元。
為小貸公司“解渴”
只貸不存、資金短缺是束縛小貸公司發展的最大難題。擴大融資來源,成為小貸公司的首要需求。而根據此前的規定,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、捐贈資金,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。資金杠桿嚴重受限,最大僅為1倍。不過,新規意味著,小貸公司的資金來源大大放開了。
版權聲明:呼倫貝爾億廩小貸網站為開放性信息平臺,為非營利性站點,所有信息及資源均是網上搜集或作交流學習之用,任何涉及商業盈利目的均不得使用,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將由您自己承擔!本站僅僅提供一個參考學習的環境,將不對任何信息負法律責任。除部分原創作品外,本站不享有版權,如果您發現有部分信息侵害了您的版權,請速與我們聯系,我們將在48小時內刪除。
上一篇:借貸寶們的“危險游戲”